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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规定公务员未参加脱产培训不能提拔

发布:2009-06-12 11:33:59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重庆规定公务员未参加脱产培训不能提拔

 

本报讯昨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台《20082012年重庆市公务员教育培训实施方案》称,今起,我市将组织全市13万公务员轮流进行脱产培训。2012年前未参训的在职公务员,将不得提拔使用;特殊情况,须在提任后一年内完成;未参加初任培训、培训考试或考核不合格的新录用公务员,不能任职定级。

 

《方案》规定,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职员也在此次培训对象范围内。其中,处级及其以上公务员每年参加脱产培训时间至少110学时,5年累计参加脱产培训时间不得少于550学时;其他公务员每年参训时间至少100学时,5年累计参训时间须不少于500学时。

 

强制性培训究竟学什么?据了解,不同职位层次的公务员,培训内容不同,并将开展个性化、差别化培训,结合组织调训和自主选学、集中授课和远程培训、课堂教学和实地考察及境内培训与境外培训。公安、工商、税务、质检等执法部门的一线公务员,培训重点将是法律法规和执法技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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