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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丰县卫生系统2009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

发布:2009-06-21 10:08:09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实施方案
---信丰县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卫生事业发展的要求,经县政府2009年5月5日第五次县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同意向社会公开招聘146名大中专毕业生充实到医疗卫生单位,根据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推动社会主义卫生事业发展和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为宗旨,加强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实现人才资源优化和高效配置,满足人民群众对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和医疗技术的要求。
二、组织领导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信丰县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宣传部长许锐同志任组长;县政府副县长黎训全同志任常务副组长;县人劳社保局局长李其明同志、县卫生局局长王小华同志任副组长;县人劳社保局、县卫生局、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编委办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由李其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小华同志兼任副主任。招聘工作由“信丰县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招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具体工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三、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聘用、公开监督。按照发布招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检、公示、聘用程序进行招聘。聘用人员实行人事代理制。
四、招聘的岗位、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的岗位及学历要求
1、医疗58名:
临床38名(本科14名、大专24名)
心电2名(本科)
麻醉3名(本科)
妇产15名(本科2名、大专13名)。
2、中医2名(大专)
3、影像19名(本科4名、大专15名)
4、护士45名(大专10名、中专35名)
5、药剂10名(大专2名,中专8名)
6、检验7名(大专2名、中专5名)
7、预防医学3名(大专)
8、财会2名(大专)
总数:146名
(二)招聘的对象和条件
招聘对象:应历届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毕业生。
招聘条件:
1、政治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卫生事业,遵纪守法,品德高尚,敬业爱岗。
2、身体条件:身体健康
3、年龄条件:医疗及中医专业有执业医师资格的35岁以内(197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30岁以内(197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其他专业在25周岁以下(198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4、资格条件:所有报名人员必须专业对口,2007年(包括2007年)以前的毕业生必须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中专毕业生限本县户籍。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6月22开始在信丰电视台、信丰报、信丰政府网上发布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09年6月22日至2009年7月6日。
2、报名地点:信丰县卫生局人秘股。
3、报名要求:凡符合报名条件者,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可凭学校就业推荐表或证明)、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照2张到指定地点办理报名手续。应届毕业生考试合格聘用时凭本人毕业证聘用。
4、资格审查: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合格方可报名。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存在与公告所要求的招聘资格条件不符的,即取消其报名资格。凡符合报考条件的,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发给准考证。
(二)考试
1、方式:根据报名岗位进行专业科目笔试。助产专业考护理岗位。总分100分。
2、方法:考试采取闭卷方式,由县招聘领导小办公室组织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统一评卷标准。
3、时间:2009年7月12日上午9:00—11:30。
4、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体检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最低分数控制在60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因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缺,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工作由县卫生局负责组织,体检时间和体检医院另行确定。
(四)确定人员
招聘领导小组组织体检合格人员自选单位,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自由选择单位,考生如未按规定时间到场选择单位,则按自动放弃处理。选择单位地点:信丰县卫生局,时间:另行通知。
(五)聘用
县卫生局根据招聘计划数,按照本专业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县人民政府审批。
聘用人员实行1年的试用期并签定聘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正式聘用,3年内未考取相应资格的人员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10天未报到的,经确认,作自动放弃处理。试用期如无特殊情况不能请长假。
六、相关待遇
此次公开考试聘用人员属事业编制性质,试用期一年,必须与县卫生局和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待遇按国家有关同类人员规定执行。
 
 
信丰县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OO九年六月十八日
 
 
http://www.jxxf.gov.cn/zwgk/gggs/200906/t20090619_1164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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