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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万安县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发布:2010-04-27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为充实我县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经研究决定,201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万安县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暂行办法》(万府发[2005]17号)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知识化、专业化、年轻化的要求,拓宽选人视野,扩大招聘范围,择优选拔人才,充实和优化我县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队伍,促进万安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和凡进必考的原则。

(二)坚持计划统筹、考试统一、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的原则。

三、组织机构

成立万安县201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聘工作组织实施。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为:

组长:刘路生

副组长:陈晓东、廖慧华、郭白云、肖鑫、许军

成员:郭一勇、廖洪滨、罗国强、肖明发、张学琰、刘波、匡奕斌、王宇华、华叙伦、曾庆斌、郭小明、钟吉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郭一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根据需要从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抽调。办公室负责招聘工作具体实施。

四、发布公告 

通过万安政务网(www.wanan.gov.cn)、万安教育网(网www.wajyw.com)、吉安人事人才网(www.jarencai.com)、省内有关高校网、《井冈山报》、万安电视台发布招聘公告。

五、招聘单位、职位、人数及条件

(一)招聘单位、职位及人数(见附件)

(二)条件

共性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愿意长期在万安工作,服从组织分配;

3、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招聘:

1、有违法违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参与非法活动的;

2、触犯法律、被司法机关拘留和判刑的;

3、身体明显不适应从事相关职位工作的。

六、招聘方法

(一)招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经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用人单位联合面试考核合格,可由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用人单位与应聘者直接签约(卫生系统招聘脱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占招聘计划指标)。

(二)招聘中专、专科和本科毕业生,须采取笔试或专业技能测试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三)从2010年开始中小学教师招聘由全省统一组织公开招聘,具体招聘名额、招聘条件、考试时间及考试办法以省招聘公告为准。

七、报名办法、时间、地点

有意报考者须携带本人毕业证(2010年应届毕业生带推荐书)、身份证、医师、护士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1寸免冠彩照2张,缴纳报名费200元。

报名时间:2010426日至531

报名地点:万安县人才交流中心,联系电话:07965707346。联系人:张敏、毕巧。

八、资格审查

由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监察局和有关用人单位联合审查。

九、考试时间和地点

考试时间:20106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十、考试方式及内容

(一)考试方式

招聘舞蹈演员岗位采取闭卷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满分100分,其中笔试30分,专业技能测试70分;其他招聘岗位采取闭卷笔试的方式,满分100分。命题、制卷和阅卷实行封闭式管理。专业技能测试由领导小组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委组织实施。县监察局对招聘全过程进行监督。

(二)考试内容

所报考专业职位的相关专业知识。

十一、开考条件和录取比例

招聘中专、专科和本科毕业生,每个专业职位原则上2人以上参加考试方可开考,参加考试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达到21的,按计划人数录取,不足则按21的比例确定录用人数。个别短线紧缺专业无人报考的,经领导小组同意,可由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用人部门共同到有关高校宣传动员报名,组织考试,按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十二、体检、政审、公示 

根据参加考试人员考试成绩,分专业职位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负担)。

对拟录用人员的现实表现由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用人单位联合进行政审并进行公示。

十三、录用办法

县招聘领导小组按照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用的原则(报考卫生专业人员分数相同,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人员优先录用;报考舞蹈演员岗位如分数相同,专业技能测试分数高的优先录用)提出拟录用的中专、专科、本科毕业生人员名单和签约的研究生名单一并报县政府批准。新录用人员按照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新人新办法,实行聘用制、社会保险制度和人事代理,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与用人单位办理正式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新聘人员在单位服务期限不得低于5年(符合录用条件的2010年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在取得毕业证书后办理相关手续)。新录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有关待遇。

十四、本方案由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2010年万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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