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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教师招聘简章

发布:2010-05-11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座落于享有“才子之乡”盛誉的历史文化名城——江西抚州市,学校是全国八所中医药高专之一,也是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建设的新型特色高等院校。学校实行专科教育为主、本科专科并举的办学体制,学校师资力量雄厚,毕业生就业率位列全省专科学校和全省医药类高职高专院校双第一。
  根据工作需要,我校决定招聘综合能力强,教学素质好的同志充实到本校工作。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1、解剖教师1名;
  2、病理教师2名;
  3、生理教师1名;
  4、护理教师1名;
  5、美容教师1名;
  6、中医内科教师2名。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身心健康;
  2、本科生应聘者第一学历应为全日制本科,年龄不超过25周岁;
  3、硕士研究生应聘者第一学历应为全日制本科,并且是全日制
  脱产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
  4、有教学经验者优先。
  (二)专业及学历条件
  1、应聘医学基础课程岗位的教师,应为医学专业硕士毕业生或本科生;
  2、应聘护理课程岗位的教师,应为护理专业硕士毕业生或本科生;
  3、应聘美容课程岗位的教师,应为美容专业硕士毕业生或本科毕业生;
  4、应聘中医内科课程岗位的教师,限定为中医内科硕士毕业生。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为2010年5月10日至2010年5月30日。地点在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符合应聘条件的报名人员须带好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论文、获奖证书,报名时可将复印件一并呈交。
  2、联系方式:0794—8222370(办公)0794—8223280(传真)Email:jxzygzrsc@163.com。省外应聘者可选择传真报名或网上报名。
  3、学校人事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四、试讲
  试讲的主要内容为本专业内容,采取理论授课结合实验操作进行。
  五、试用
  考试结束后,经研究确定试用人员。试用时间为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期间表现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六、待遇
  (一)硕士:
  1、在学校编制有空额的前提下,参加抚州市人事局人才引进考试,考试合格者占用抚州市财政编制。
  2、硕士津贴每月100元。
  3、对有较强科研能力的硕士研究生提供3万元左右的试验设备费。
  (二)本科生:
  一般聘用
  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二0一0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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