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地方站:
您的当前位置:江西公务员考试网 >> 行测资料 >> 判断推理

江西公务员考试快速复习之定义判断

发布:2010-05-18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一、定义判断复习的误区
  定义判断主要考查考生运用给定标准定义进行判断的能力。每道题,先给出一个概念,然后再对该概念进行定义,要求应试者根据给出的定义,从备选项中选出一个最符合或最不符合该定义的典型事件或行为。题干中给出的定义被假设是正确的,不容置疑的。
  这种题不是很难,考的不是平时知识积累,考的是一种领悟能力,是一种严格理解和规范理解的能力,要答好这种题目必须掌握一定的技巧,并进行小量的训练。
  这种题一般是10道,用时一定要控制在8分钟以内,即每道题48秒左右,是标准时间题。
  定义判断是每年公考判断推理部分的必考题型,难度很小,如果考生在平时稍加练习,掌握做题规律,考场上认真审题,完全属于拿分题型。但很多考生却花了大量时间用在这种题型的复习上,效果并不一定很好。
  误区一:定义判断和知识面成正比
  很多人认为知识面越宽,定义判断答对的成功率越高,事实不是这样的。实际上,定义判断和知识面没有关系,如果以专业的眼光来做定义判断的话,反而不利于快速作出正确判断。
  误区二:定义判断需要专门辅导
  很多机构花大量的时间用在定义判断的辅导上,这是有违考试规律的,同时也浪费了广大考生的宝贵时间,这是不可取的,建议考生朋友不要花大量时间用在定义判断的复习上,只需要十分钟就可以搞定,下面我们来详细分析。
  二、先用两分钟时间了解题型特点
  1.定义本身不容置疑。依据这个定义所确定的正确选项可能与现实生活中的政治、经济、法律等方面的规范表述有不一致的地方,考生不要因此产生障碍,这就要求应试者在解题时,要理解被定义项的内涵,不要放大或缩小,否则就会对定义产生误解,犯类似“定义过宽”或“定义过窄”的错误。;
  2.题材比较集中,法律概念占据主体题材。前两年的题目几乎全部是法律概念,但2004年以后法律概念的比例有所下降,这也将是以后考试命题选材的趋势;
  3.定义、概念本身比较专业,但都是一些比较基础的概念,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会有所接触,一般不会很陌生;
  4.题目一般比较容易。是一种不需平时知识积累,一点即通,不点易错的题型。
  5.提问形式有肯定性的判断和否定性的判断两种类型。前者是指选出一个最符合定义的选项;后者是指选出一个最不符合定义的选项。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定义判断并不是判断定义本身的正误,而是根据给出的定义(定义核心的内涵和外延),进行全面的理解、分析、综合、推理和判断,最终选择最符合题意的备选项.
  三、再用三分钟的时间了解定义判断的规律基础
  1.定义的要素
  定义是由被定义项、定义项和定义联项三个部分组成的。被定义项就是通过定义来揭示其内涵的概念;定义项就是用来揭示被定义项内涵的概念;联接被定义项和定义项,组成定义项的概念是定义联项。例如:“意外事件是指因当事人故意或过失以外的偶然因素而发生的事故”,其中“意外事件”就是被定义项,“因当事人故意或过失以外的偶然因素而发生的事故”就是定义项,“是指”就是定义联项。
  2.定义的特征
  概念具有两个基本特征,即内涵和外延。概念的内涵就是指这个概念的含义,即该概念所反映的事物对象所具有的本质属性。如“商品是用来交换的劳动产品”,其中“用来交换的劳动产品”就是商品的内涵。概念的外延就是指这个概念所反映的事物对象的范围,即具有概念所反映的本质属性的事务或事物。例如商品的外延就是古今中外的一切商品。
  3.定义判断的逻辑方法
  (1)“属”加“种差”的定义方法
  就是通过揭示概念最邻近的“属”概念和“种差”来明确概念内涵的逻辑方法,一般可用公式表示:被定义项=种差+邻近属概念。具体解释如下:第一,被定义项的邻近属概念,即比被定义概念范围更大、外延更广的概念,以确定被定义概念所反映的对象属于哪一类事物。第二,被定义项的种差,即指被定义项的这个种概念与同属于其他同级种概念在内涵上的差别,这种差别也就是被定义概念所反映的对象同其他对象的本质区别。第三,把被定义项同属加种差构成的定义项用定义联项联结起来,构成完整的定义。
  例如:人是能制造和使用工具进行劳动的动物。
  解析:这是给“人”下的定义。其中,“人”的属概念是“动物”,确定人是动物这类事物中的一种;“能制造和使用工具进行劳动”是种差,是将人与其他动物相比较而得出的本质差别;“是”是定义联项,它把被定义项与定义项(属+种差)联结起来构成了一个完整的定义。
  (2)四要素分析法
  定义中通常包含四项要素,即主体、对象、主观要素和客观要素。这四项要素可能全部出现在题干的定义当中,也有可能只出现其中的一项。但是,从这几年的命题情况看,一般出题人不会把这四个要素同时作为考查点,只是会选择其中的一项、两项或三项。
  1.主体,就是行为或事件的发动者、当事方,如果选项不能满足定义中对主体条件的要求,即可排除。
  2.对象,是指行为或事件的承受者,被指向者即某些定义必须针对某些特定的对象,如某些单位和个人。
  3.主观要素,即行为者或事件的当事人主观上具有什么样动机、意图、追求一种什么样的目的。
  4.客观要素,指客观上实施了什么行为,采取了怎样的行为方式,达到了一种什么程度,造成了一种怎样的结果。
  (3)定语中心词分析法
  在题干中没有明显的主体、对象、主观要素或客观要素的情况下,而且题干中有一连串的定语的情况下,我们采用定语中心词分析法。中心词表示的是行为或事件的一个大类,也就是逻辑上的“属”,定语是对中心词的的限制或修饰,使这个大类进一步缩小、精确化,在逻辑学上我们称之为“种差”。题目既有可能同时将定语和中心词作为考查点,也有可能中心词并无特殊之处,题目的考核点重在对定语中所设定的条件。
  以上方法可以分开使用,也可以结合起来使用,其实质是相同的,仅仅是一种参考和借鉴。
  四、再用二分钟时间进行突破
  在解答定义判断题时,运用“属+种差”的方法进行分析最为快捷实用。在仔细判断定义“属”与“种差”的前提下,与选项进行对照,从而筛选出正确答案。
  1.从定义项的“属”和“种差”入手,看选项是否属于该定义项中“属”和“种差”的范畴,不符合的立即排除。
  例如:投机是指为了以后再销售(或暂时售出)商品而购买,以期从其价格变化中获利。根据上述定义,下列属于投机范畴的是(  )
  A.10年前老张承包了村里无人要的15亩果园,如今依靠果树发家致富
  B.小刘最近买了一双皮鞋,因不喜欢样式又转卖给朋友
  C.老杨以10.03元的价格买入2000股股票,以11.00元的价格卖出
  D.王老师买了住房自住,后来房价上涨,王老师卖出房屋,从中获利
  解析:首先判断定义中的“属”和“种差”各为什么,本题中,“属”为省略了的“行动”,“种差”为“为了以后再销售(或暂时售出)商品而购买,以期从其价格变化中获利”,问题要求找出“属于投机范畴的选项”。分别分析:A老张承包果园并非为了以后再销售,因而不属于投机行为。B小刘买皮鞋显然不是为以后再销售,不符合“种差”,因而不属投机。C老杨买股票目的为了再销售,从而从差价中获利,毫无疑问属于投机。D王老师买房子目的是自住,后因其他原因才卖,最初目的也并不是为了获利,因而也不属投机行为。
  2.寻找定义中的关键词和关键句。
  上例中,考生应该注意的关键词分别为“为了以后再销售(或暂时售出)商品而购买”,“期从其价格变化中获利”。牢牢抓住这两点,很容易得出答案,A、B、D三个选项都不是为了以后以获利为目的的购买。
  根据我的经验,定义中常见关键词通常有以下几类:主体、内容、时间、地点、对象等等。
  3.做此类题目时,考生要格外注意,看完题干后不要急于做答,要仔细看清问题是肯定性的还是否定性的,即有问“属于”定义范畴的,还是问“不属于”定义范畴的,避免因急于争取时间而导致本来拿分题目却得分不高。
  掌握了以上几点答题技巧,再通过考前多做练习,相信每位考生都可以在这部分拿到自己理想的分数。
  由此我们也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定义判断名为定义判断,实质是考察应试者的一种领悟能力,是一种严格理解和规范理解的逻辑推理能力。
  五、最后利用三分种时间进行考前训练
  定义判断一定不要大量做题,做多了也没有用,最多做十道题熟悉题型和强化要点就行了。最好选近两年考的试题,以前考的题没有太大的训练价值。

点击分享此信息:
RSS Tags
返回网页顶部
http://www.jxgwy.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11038242号-25
(任何引用或转载本站内容及样式须注明版权)X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