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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招聘公告

发布:2010-10-11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一、单位简介

  江西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简称江西省地矿局)是以地质勘查为主业(包括地质勘查、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农业地质、灾害地质、城市地质、矿山地质),工程建设施工为骨干,多种经营和矿业开发为依托的省直属事业单位,全局现有县处级直属单位37个,职工21000余人,工作区域涉及到全国大部分省区市,并开拓了伊朗、坦桑尼亚、纳米比亚、智利等10多个国外市场,现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各类专业人才,具体事项如下:

  二、招聘范围:

  国家统招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往届和应届(含2011届)毕业生。

  三、招聘基本条件:

  1、应聘人员必须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应聘人员在校各方面表现良好,具有吃苦敬业精神,身体符合有关规定。

  3、应聘人员所报岗位专业与所学专业对口。

  4、应聘人员年龄在25岁以下(1985年10月22日后出生),地勘类专业年龄可放宽至30岁以内,其他个别专业适当放宽(详见用人单位招聘人员条件)。

  四、招聘岗位及条件

  见:2010年下半年江西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招聘人员岗位表

  五、招聘程序:

  1、采取网络报名,时间为10月18日9点-10月22日16点。

  2、对报名达不到1:3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招聘或改为考核招聘。

  3、对报名达到开考比例的考生,须参加省人事厅统一组织的《综合基础知识》笔试,笔试时间为11月13日上午9:00-11:00,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笔试成绩前3名为入闱者,入闱者需参加用人单位组织的面试或专业知识考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面试或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应聘人员面试或专业知识考试成绩未达到60分合格者不聘用。

  4、对入闱人员进行资格复查,应聘者需提交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证书(尚未领取毕业证者需出具学校证明)、学位证书和相关有效证件、证书原件(含复印件),资格复查不合格的,按笔试成绩依次替补。

  5、对成绩合格、资格复查合格的应聘者,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按有关规定执行。因野外工作条件艰苦,工作强度大,流动分散,要求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无色盲,出国人员还应符合出国人员体检标准。

  六、报名人员必须如实填写《报名信息表》,并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名条件和岗位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七:其他:

  1、经笔试、面试、体检合格公示后,办理聘用手续。

  2、我局属于艰苦行业,工作人员长期在野外工作,高度流动分散,因此所招人员一般适应男性。

  3、拟聘人员聘用后,享受不低于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4、聘用人员需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聘用制;非地勘类专业本科及以下学历的人员实行人事代理制。

  附件:2010年下半年江西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招聘人员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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