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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江西省招录259名政法干警 8月份报名

发布:2011-07-05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1年政法干警考试招录培养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已出炉。江西今年将继续实行政法干警招录新方案,定向招录培养259名政法干警。
  今年政法干警的最新变化在于,各个省份都将拿出10%的计划,专门用于“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四类人员,不再实行加分政策。
  对象
  退伍士兵和高校毕业生
  据了解,此次政法干警招录对象为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公安现役部队)25周岁以下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士兵,大专以上学历退役士兵和定向藏区的,可放宽至27周岁,以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名额
  江西招录259人
  2011年全国政法干警招录培养计划为13037人,江西省招录名额为259人,其中检法系统8人,公安系统213人,司法系统38人。
  根据要求,江西将拿出10%的招录计划,专门用于招录“四项目”(即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不再实行加分政策。
  条件
  报考需符合4项基本条件
  政法干警招录需符合4项基本条件,分别为:符合报考公务员的基本条件;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报考相应学历学位教育考试的基本条件;符合职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还应符合人民警察招录条件。
  另外,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法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第二学士学位试点班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学历。报考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试点班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专科试点班的,须高中及以上学历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报考双语试点班的,还应具备运用相应民族语言的能力。
  时间
  下月发布招考公告
  8月份,省人保厅将发布招考公告和招生公告,并向社会公告。届时,符合条件者可通过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进查看招考信息。省公务员局将负责组织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报名预计在9月5日前完成。9月17日进行公务员笔试。
  培养
  在校期间免收学费
  政法干警培养采取高中及以上学历起点的专科教育,学制两年,其中到基层政法机关实习不少于半年,并对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专科毕业证书。
  承担江西省培养任务的院校为华东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江西警察学院和江西司法警官学院。
  被录取人员到相关院校报到时,与培养院校、定向单位所在省(区、市)的省级政法机关和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接受培养,被录取人员的户口和档案迁入录取学校。
  试点班学生在校期间免收学费,并发给生活补助费。
  优惠
  西部岗位将予以分数线倾斜
  民族地区和条件特别艰苦地区的当地考生,按照国家有关政策,给予适当照顾。
  对在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报名和录用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鼓励高学历退役士兵报考试点班,并适当增加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的比例。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后报考试点班的,教育考试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对报考西部条件特别艰苦地区基层政法岗位的退役士兵,可在划定分数线时予以倾斜。
  笔试
  笔试包括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
  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考试,教材可参考《江西公务员考试综合教材》。教育考试科目由教育部根据国家统一高等院校入学考试模式,结合试点班特点按层次确定,报考专科的考生需参加文化综合(历史、地理、政治)的考试;报考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和第二学士学位的考生需参加民法学的考试;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需参加专业综合I(刑法学、民法学)、专业综合II(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的考试。考试范围以《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分别负责制定。
  招考时间安排表
  2011年8月,发布招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
  2011年9月17日,公务员录用公共科目笔试。
  2011年9月18日,教育入学考试。
  2011年11月底前,面试、体检、考察和公示。
  2011年12月底前,审批、复试、发放录取通知书。
  2012年2月底前,入学。
  2012年2月底前,各省(区、市)相关部门分别将工作情况总结对口上报中央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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