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修水县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县政府研究,2011年修水县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32名,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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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1、招聘岗位详见附表。2、年龄、性别、学历条件:所有招聘岗位年龄35岁以下(1977年1月31日以后出生),男女不限(路灯所限男性),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3、凡符合本招聘岗位条件且有全日制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可以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聘用,不占用此次招聘计划数。4、以下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现役军人、本县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读的高校学生。
三、招聘程序: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程序实施。
(一)报名:1、报名时间、地点:2012年1月4日—2012年1月6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城南新区梯云路34号,新社保大楼六楼会议室)。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采集照片和指纹。3、报名所需材料: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招聘岗位所需的相关工作经历材料、计划生育情况证明等其他材料,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不得兼报),但工程造价、土木工程、城市(镇)规划、计算机与科学技术类、会计类五个专业,考生只填报报考专业,不报岗位。考务费150元/人。4、比例要求:各岗位招聘计划与实际参考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2,否则,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减少或取消。
(二)资格审查:本次考试推行诚信报考制度,报名时仅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职位资格条件,选报自己符合条件的岗位。报考时要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如因不符合条件被取消录用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并将不诚信情况记入诚信档案,三年内不得参加我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笔试成绩公布后,进行资格复审,确定拟入闱名单,并在网上进行公示。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中。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
(三)考试:1、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报考招聘岗位相应专业知识及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卷面总分120分(试题难易度为:难占20%,中占60%,易占20%)。以上考试均不指定大纲与教材。2、领取准考证时间和地点:2012年1月13日,本人凭身份证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城南新区梯云路34号,新社保大楼六楼会议室)领取准考证。3、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4、成绩、入闱人员公示:由招聘小组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按考生报考岗位(或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入闱人员名单,经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所有考生成绩和拟入闱名单在修水县政府网公示7天。
(四)体检:1、体检入闱人员的确定:根据岗位计划数1∶1比例,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入闱人员。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费由受检医院按规定收取,费用考生自理。
(五)公示:招聘领导小组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修水县政府网公示7天。
(六)聘用:1、公示期内无异议的,有关部门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上编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聘用人员五年内(含试用期)不得调离聘用单位。2、工程造价、土木工程、城市(镇)规划、计算机与科学技术类、会计类专业的拟入闱对象按成绩高低依次选择用人单位,如有用人单位不接收,则取消该单位招聘计划,该拟入闱对象可选择相同招聘专业的不同单位的招聘岗位;因取消招聘计划而导致无单位可选的拟聘对象,则调剂到其它需用人的事业单位。
三、拟入闱最低分数不得低于60分;因体检不合格、自愿放弃拟入闱资格等其它原因出现的缺额不予递补。
四、组织领导: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吴玮同志任组长,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局长朱少华同志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具体组织实施。
五、监督、咨询电话:县纪委监察局办公室:7227899 县人保局人力资源管理股:7808691
附件: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doc
附件: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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