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赣州信丰县机关事业单位招收见习生公告
信丰县2012年部分机关事业单位招收高校毕业生见习
根据信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信府办字[2012]164号)精神,江西公务员考试网(www.jxgwy.com.cn)现就信丰县2012年部分机关事业单位招收高校毕业生见习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见习单位、见习岗位及人数
截止2012年7月17日,共有36个机关事业单位共招收85名高校毕业生见习,详见信丰县2012年部分机关事业单位招收高校毕业生见习岗位表(第一批)。7月17日后的见习单位及见习岗位信息将另行发布。
二、招收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2009至2011年未参加过见习的应(历)届高校毕业生。
(四)具备拟报名见习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详见见习岗位表)。
(五)身体健康。
(六)未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应(历)届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三、招收程序和方法
由各见习单位自行组织报名和考核录用。
(一)有见习意向的高校毕业生根据见习单位及岗位的要求选择见习单位,携带报名登记表和学历证、报到证、户口薄、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到见习单位申请报名。
2009至2011年已参加见习的高校毕业生,不能再报名参加见习,见习单位所接收的高校毕业生如有重复见习,不得为该高校毕业生申报见习补贴。
(二)见习单位对报名申请本单位见习的高校毕业生组织面试,择优录用。
(三)见习单位持《信丰县高校毕业生见习录用备案表》到县就业局开具《见习通知单》,见习单位和见习生签订《信丰县高校毕业生见习协议书》,安排参加见习。
所需表格、资料均可在信丰就业创业网下载。
四、见习待遇
(一)见习工资:按照《信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信丰县大学毕业生就业创业见习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信府办发[2009]65号)精神执行。由见习单位按每人每月不低于730元的标准按月发放给见习生,县财政局、县就业局按每人每月450元的标准按季度据实拨付见习补贴给见习单位。
(二)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县就业局统一为见习生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三)签订见习协议书:高校毕业生见习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由见习单位与见习生签订见习协议书。
咨询电话:0797-3368218
下载附件:
信丰县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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