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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鹰潭市法检系统公务员面试资格审查通知

发布:2012-10-31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关于鹰潭市2012年法检系统统一考录公务员面试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
  根据全省2012年设区市以下法检系统统一考录公务员的相关工作安排,结合本市实际,江西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jxgwy.com.cn/)现就面试前的资格审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2012年11月9日8:00—17:00
  二、地点:鹰潭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四审判庭(鹰潭市梅园新区府前路13号,乘1、2路公交车在鹰潭市第四中学站下车,往西走100米,鹰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大院内)
  三、资格审查材料:
  1、考试报名表(从报名网站下载打印);
  2、笔试准考证(从报名网站下载打印);
  3、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无工作单位的考生不须提供);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6、职位要求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尚未颁发证书的,应当提供司法局证明文件;
  7、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8、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照片3张。
  四、资格审查程序:
  1、招录单位通知入闱面试人员携带上述资格审查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到。
  2、招录单位对照面试公告所要求的职位条件,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后,在考生报名表上签字盖章报市委组织部。
  3、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由市委组织部统一发放面试通知书。因考生条件不符被取消面试资格或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出现的空缺职位不递补,其面试成绩以零分计算,职位招考计划也不再调减。
  4、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需缴纳30元面试题本费。
  五、注意事项: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高级人民法院、省检察院《关于2012年市以下法院、检察院统一考录公务员的公告》要求,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
  5.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未满5年服务期的公务员此次允许报考,但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
  6.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
  7.我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现有公务员(不含法院系统的聘任制书记员),以及参加了2012年度江西省公务员考试并被确定为拟录用对象的人员;
  8.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六、资格审查部门联系方式:
  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0701-6446751 刘静:13870185585
  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0701-6444311  魏毅:15807010399
  中共鹰潭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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