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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下半年九江市事业单位部分市直面试岗位体检有关事项公告

发布:2015-02-13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4下半年九江市事业单位部分市直面试岗位体检有关事项公告
  根据《2014年度下半年九江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要求,需部分面试岗位需要递补及已通过资格审查的入围体检考生组织统一体检,现就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递补事宜
  递补资格复审:因九江市水利局河道湖泊管理局专业技术岗位(100401047)第一名考生胡承贤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拟聘用资格,第二名考生唐琴递补入围参加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请拟入围体检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于2015年2月13日8:00参加资格复审(或提交资格复审材料)。
  资格复审地址: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浔阳东路89号,鸿丰花园对面)
  除了携带资格初审所需材料外,还需对个人档案进行资格复审。
  需开具调档函的拟入围体检考生,凭本人《居民身份证》于2015年2月12日(工作时间)之前到报考岗位所在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具调档函。
  体检事宜
  一、体检的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全面、客观、准确地检查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确保应聘人员的身体素质。
  二、体检的对象
  递补的唐琴资格复审合格后可参加体检;市文化新闻出版局文化馆免费开放部岗位(100401083)魏贵凤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时间:2015年2月13日(周五)8:30,逾期未到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集中地点: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浔阳东路89号,鸿丰花园对面)
  四、体检的方法
  考生实行封闭式体检。医务人员和考生均实行全封闭式管理。考生按抽签顺序进行体检。
  五、体检的项目与标准
  按照《公告》要求,体检项目及要求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
  六、注意的事项
  1、体检考生体检须于规定时间之前空腹到达体检集中地点,8:40仍未到达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2、体检前请不要剧烈运动、不要熬夜、不要饮酒,注意清淡饮食。
  3、体检留尿时请特别注意留取中段尿。
  4、女性怀孕者请在B超检查前告知主检医师以后加做子宫B超,明确怀孕者可提出暂不做胸透检查。
  5、每位考生须带好身份证、面(笔)试准考证、书写笔、近期免冠二寸照片一张及体检费230元。
  6、考生应遵守体检纪律,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不得携带通讯工具,否则按规定清理出场,取消体检资格。
  7、体检时,考生不得请人代检,对弄虚作假,隐瞒实情,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五年内不得在本市范围内报考国家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七、联系电话
  九江市人社局:12333
  九江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8211587
  九江市水利局:8327871
  此公告由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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