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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永新县选调89名农村中小学教师进程任教方案

发布:2015-06-29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5年永新县选调89名农村中小学教师进程任教方案公布。江西公务员考试网获悉,报名时间:2015年7月11日-7月13日。报名地点:永新县城西小学。考试时间:7月22日。在永安中学考试。具体考试要求详见下文。
  2015年永新县公开选调农村中小学教师进城任教实施方案
  为充实县城初中、小学师资力量,合理配置教师资源,为广大教师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环境,调动广大教师工作积极性,经县政府研究,决定今年继续从农村中、小学公开选调教师到县城中、小学任教,以逐步解决县城中、小学师资缺少问题。为确保公开选调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选调工作由县教体局牵头,县人社局、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共同组织实施。
  二、选调岗位及人数
  (一)初中37人
  1、永安中学(30人):语文9人、数学4人、英语8人、物理2人、化学1人、生物1人、政治1人、地理1人、历史2人、音乐1人。
  2、思源学校(初中7人):语文1人、数学1人、英语2人、化学1人、生物1人、政治1人。
  (二)小学52人
  1、思源学校(7人):语文2人、数学3人、英语2人。
  2、县城小学(45人):语文19人、数学17人、英语4人、体育2人、音乐3人。
  三、选调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敬业爱岗,无违法乱纪行为。
  2、必须在我县农村初中、小学任教5周年及以上(2010年9月以前)。在我县农村中小学服务的“三支一扶”生、“特岗”教师的服务期计算任教时间。
  3、年龄:45周岁及以下(197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4、学历:报考初中教师学历为本科及以上,小学教师学历为大专及以上。
  5、专业:报考小学语文、数学不受专业学科限制,报考小学其它学科和初中学科必须与现任教学科目相同或所学专业对口。
  6、教师资格:取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
  7、初中英语及音体美教师可报考小学英语及音体美岗位, 其它初中学科教师不得报考小学岗位,初中转岗到小学一年及以上的教师可报考小学岗位。
  8、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报名:
  (1)受过党纪政纪警告及以上处分期未满者;正在立案查处者。
  (2)2014年9月以来,连续擅自离岗1个月及以上者;累计事假2个月以上者;累计病假6个月以上者(法定假除外)。
  (3)思源学校、高中的教师不能报考。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7月11日—7月13日。
  2、报名地点:永新县城西小学。
  3、报名材料:
  (1)2015年永新县选调教师进城报名表1份(见附件)。
  (2)正式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4)其它加分项的原件和复印件。
  (5)近期免冠同底一寸照片2张。
  4、每人限报一个志愿,初中分为:思源学校和永安中学;小学分为:思源学校和县城其它小学。每个志愿只能限报一个科目。
  5、选调岗位的报名人数与选调岗位数比例应达到2∶1及以上。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该选调岗位。
  (二)考试
  1、考试时间:7月22日。
  2、考试地点:永安中学。
  3、考试内容及分值:
  (1)初中教师(除音体美教师)的考试内容为本科目高中知识,总分120分。
  (2)小学教师(除音体美教师)的考试内容为本科目初中知识,总分120分。
  (3)音乐、美术、体育教师的考试内容为本科目专业知识,总分120分。
  (三)加分
  1、获奖加分
  获奖加分按近五年计分,即:从2010年9月1日至2015年6月31日止(以证书时间为准),请在报名登记表中填写并计算得分。
  (1)教师上课、说课竞赛(含高效课堂、教学大比武)加分
  说明:教研室、电教站主办的上课、说课竞赛按同级主管部门计分。
  (2)综合性荣誉加分
  (3)县创新杯竞赛指导学生获奖加分
  在县创新杯竞赛指导学生获得:一等奖加3分、二等奖加2分、三等奖加1分。在同一次比赛中同一科目同时获多名次奖按最高名次加分。
  2、教学业绩加分
  (1)以2013年和2014年每年6月份所任班生均期末考试成绩或毕业统考成绩为依据,报考教师的教学成绩生均分在全片(指中学教师)或全乡镇(指小学教师)学年排名加分如下:一至两个班获第一名加3分;三个班获第一名加4分,获第二名加2分;四个班获第一名加5分,获第二名加3分,获第三名加1分;五至七个班获第一名加6分,获第二名加4分,获第三名加2分,获第四名加1分;八至十个班获第一名加7分,获第二名加5分,获第三名加3分,获第四名加1分;十一个班及以上获第一名加8分,获第二名加6分,获第三名加4分,获第四名加2分,获第五名加1分。
  (2)报考音、体、美的教师可加教学业绩分。
  3、教龄加分
  教龄每周年加0.5分,不满1周年的教龄不加分。由学校出具证明。
  4、担任班主任加分
  自2011年9月以来,每担任一学期班主任加0.5分,由学校出具证明(正式调动的老师回原学校出具证明)。
  (四)公示
  1、加分项的公示。在文化考试前对教师的各项加分分别在县人民政府网、县教体局门口公示栏进行公示7天。如有异议,请在文化考试前到县教体局人事股反映,文化考试后不再受理。
  2、笔试成绩及总成绩的公示。文化考试后分别在县人民政府网、县教体局门口公示栏对笔试成绩及总成绩进行公示7天。
  (五)确定人选
  1、公示无异议后,根据填报的志愿分科目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选调人员(总分为各项加分和文化考试成绩之和)。如果末位人员总分相同,则按笔试得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选调人员。
  2、本次考试不进行递补。
  3、填报县城学校的教师分科目抽签确定任教学校。
  五、其它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凡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其选调资格。
  2、学校出具假业绩证明的,要追究学校主要领导责任,其本人和学校主要领导在本年度考核时都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其本人三年内不得参加进城考试,并在全县教育系统内通报批评。
  3、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 永新县教体局 0796-7731137
  监督举报电话:永新县监察局:0796-7722060
  附件:2015永新县选调教师进城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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