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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江西峡江县乡镇事业单位选聘公告

发布:2015-10-17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5年江西峡江县乡镇事业单位选聘公告发布。江西公务员考试网了解到,选聘名额为3人,此次进行考核推荐,具体详见下文。
峡江县从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中选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实施方案
  为切实落实村(社区)干部激励保障机制,充分激发村(社区)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根据《吉安市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选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意见》(吉组字〔2014〕4号)和中共峡江县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农村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峡党建发〔2014〕5号)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从优秀村(社区)书记中选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确保选聘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选聘原则
  选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群众公认,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聘对象、名额及条件
  (一)选聘对象
  全县各行政村(社区)任现职连续满5年以上的在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或连续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满7年以上且现在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岗位上工作。
  (二)选聘名额:3名(如果选聘名额与符合选聘条件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则相应减少选聘名额)。
  (三)选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德才兼备,品行端正,遵纪守法,不贪不占,廉洁奉公;
  2.一心一意为群众服务,工作作风扎实,群众公认,口碑好,威信高;
  3.有较丰富的农村(社区)工作经验,善于做群众工作和处理复杂问题,在美丽乡村(人文社区)建设、村级经济和产业发展等方面实绩突出;
  4.具有高中(中专、技校)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
  5.男性年龄在52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在47周岁以下(选聘对象的任职年限和年龄计算时间均截止到2015年9月30日)。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参与选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或处分期未满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的;
  4.任村(社区)干部期间,本人及其在本村(社区)的子女(含养子女)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5.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或村(居)委会主任近三年来,所任职村(社区)受到综合治理、计划生育一票否决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选聘程序及方式
  选聘工作按考核推荐、资格审查、文化测试、组织面试、履职测评、体格检查、组织考察、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1.发布公告。10月12日至10月18日,在峡江党建网、峡江政府网等媒体上向社会公布,同时乡镇党委做好宣传动员工作。
  2.考核推荐。①资格审查。各乡镇依据选聘条件,对符合选聘条件的人选进行资格审查。②业绩考核。各乡镇党委派出业绩考核工作组对符合选聘条件的人选进行业绩考核并量化打分,业绩考核内容主要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美丽乡村建设、社会事业、基层党建等方面(评分细则附后)。③民主推荐:各乡镇党委在业绩考核的基础上,召开全体乡镇干部、站所主要负责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和老干部代表以及党员、群众代表参加的民主推荐大会对符合选聘条件的人选进行推荐。④审核上报:乡镇召开党委会,根据业绩考核和民主推荐得票情况,综合考虑推荐人选的德、能、勤、绩、廉等各方面表现,集体研究确定拟推荐人选,将那些工作成绩突出、表现一贯优秀、群众公认度高的人员推荐出来,人员确定以后,要在所在乡镇、村(社区)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其中桐林乡、福民乡、戈坪乡、金江乡推荐人选不超过2人,马埠镇、水边镇、巴邱镇、仁和镇、砚溪镇、罗田镇推荐人选不超过3人。对公示无异议的人选,填好推荐表(见附件3),于2015年10月21日前报县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报送身份证、任职文件、荣誉证书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3.资格复审。由县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选聘条件,对各乡镇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同时征求纪检、综治、人口与计生、公安等部门意见。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
  4.文化测试。由县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推荐人选参加笔试(分数为100分,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5.组织面试。面试工作由县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进行(分数为100分,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6.履职测评。由县委常委、县人大主任、县政协主席对招聘人员进行测评打分,按照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对应分值分别为90-100分、80-89分、60-79分、60分以下,最后取平均分。
  7.审核得分。文化测试、面试成绩和测评得分按2:5:3的比例计入成绩(总分100分)。面试结束后,由县选聘领导小组根据任职年限加分、荣誉加分,计算出最后总得分(总分=20%的文化测试成绩+50%的面试成绩+30%的测评得分+任职年限加分+荣誉加分)。
  8.体格检查。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最后一名并列者一并纳入体检)。
  9.组织考察。县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派出考察组对体检合格对象进行实地考察,采取民意测验、个别谈话等方式,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大局意识、工作业绩、群众公认度、民主作风、廉洁自律等情况。
  10.确定人选。召开县选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查并确定拟选聘人员,报县委常委会审定后,在县内媒体及所在乡、村公示7天。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因素产生的缺额,可以按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在公示期间被举报有违纪违规行为,并被查证属实取消其选聘资格的,经县选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报县委常委会研究确定递补人选。
  11.正式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管理权限和程序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编办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管理和待遇
  1.正式聘用人员为乡镇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列入财政预算,享受同类工作人员待遇,并按现行人事政策实行聘用制和人事代理制。
  2.优秀村(社区)干部被聘为乡镇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后,乡镇党委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将他们安排到乡镇事业站所,或留任村(社区)工作。
  五、工作要求
  1.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实施。从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中选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在县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为确保选聘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县选聘优秀村(社区)干部为乡镇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简称县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龚海生任组长,县委常委、组织部长肖丽,县政府副县长黄小华任副组长,县纪委副书记刘湘智,县委组织部副部长范晓鸣,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廖庆生,县委农工部副部长习晓虹,县委政法委副书记陈黎,县委组织部副部长、人社局局长郑水平,县编办主任胡绩斐,县财政局局长周富南,县民政局局长郭振群,县信访局局长黎云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县委组织部,范晓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要积极参与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选聘工作有序、顺利开展。各乡镇党委、政府应高度重视,要充分发扬民主,做好推荐工作,确保被推荐人员是政治素质好、作风扎实、工作业绩突出、群众公认度高的优秀村(社区)干部。
  2.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通过多种方式加大对选聘工作的宣传力度,让广大基层干部深刻认识到,从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中选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县委、县政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农村(社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关心爱护基层党员干部的一项重大举措。要做好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确保农村(社区)基层干部了解政策,积极参与选聘。
  3.全程监督,确保公平公正。选聘工作政治性强,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关注程度高。要坚决抵制不正之风,防止人为干扰。县纪检监察部门要全程参与对选聘工作的监督,确保选聘工作的每个程序和环节都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参与选聘的工作人员和参加选聘的村(社区)干部,要严格遵守有关纪律要求,对违反相关规定的,要予以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附件:1.业绩考核评分细则
  2.加分项目
  3.选聘优秀村(社区)干部为乡镇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推荐表
  4.招聘人员履职测评表
  附件1
  业绩考核评分细则(共100分)
  一、经济发展(20分)
  1.“双带”能力(6分):带头发展产业、带头致富,个人有致富产业(3分,种植烟叶10亩以上,或种植蔬菜10亩以上,或种植水果、中药材等30亩以上计满分,其它视情况计分);带领群众共同致富(3分,全村农民平均收入高于全县农村人均水平计满分,低于则按比例计分)。2.培植产业(6分):全村除水稻种植以外,有其它明显主导产业计4分(全村种植烟叶、蔬菜、果业、中药材等,其中有一项达到300亩以上的计满分,其它视情况计分),建有一个以上专业合作社,且作用发挥较好计2分,其它视情况计分。3.集体经济(4分):2012-2014年村集体经济年平均收入(不含上级转移支付及社会抚养费返还)10万元及以上的计4分,10万元以下的按比例计分。4.向上争资(4分):2012-2014年争取到非本县安排的项目资金累计20万元及以上的计4分,20万元以下的按比例计分。
  二、社会稳定(20分)
  1.综治工作(8分):村(社区)辖区内2012年以来无刑事治安案件(2分,发生了刑事案件的不计分,每发生一起治安案件扣0.5分,扣完为止);村(社区)辖区内2012年以来无群体性事件(6分,发生了重大群体性事件的不计分,每发生一起一般群体性事件扣3分,扣完为止)。2.安全生产(4分):村(社区)辖区内2012年以来无安全生产事故(4分,发生了重特大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不计分,每发生一起较大安全生产事故扣2分,一般安全生产事故扣1分,扣完为止)。3.信访工作(8分):2012年以来未发生来县去市赴省进京正常集体访、非正常访或进京正常个访得8分。每发生一起来县、去市、赴省集体正常访分别扣1分、2分、3分;每发生一起来县、去市、赴省个别非正常访、进京正常个访分别扣1分、2分、3分、4分;每发生一起去市、赴省集体非正常访,或发生一起进京集体访或非正常个访,此项工作不计分。
  三、美丽乡村建设(20分)
  1.村庄建设规划(2分):所辖各自然村制定了村庄建设规划,规划率达100%的计2分,其余按比例计分。2.建房审批(4分):2012年以来村内无违章建房计4分,每发生一宗扣0.5分,扣完为止。3.自然村道路硬化(4分):行政村通自然村道路硬化率达100%计4分,其余按比例计分。4.建设成效(6分):抓好了一个以上美丽乡村建设点,按县级年度考核结果,分“好、较好、一般”三个档次,“好”的计6分,“较好”的计3-5分,“一般”的计2分及以下(有多个示范点的,按成效最好的一个计分)。5.村庄管理(4分):村容村貌整洁、管理有序计满分,其它视情况计分。
  四、社会事业(20分)
  1.为民服务工作(12分):适龄儿童入学率达100%(2分);2012-2014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90%以上(2分);村卫生室健全(2分);2012-2014年新型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率达90%以上(2分);2012-2014年筹资50万元以上为村民办三件以上实事(4分);2.计生工作(8分):2014年出生政策符合率达60%以上(2分,每低一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2014年计划生育工作完成四项手术任务(3分,以乡镇下达任务为准,按完成任务的比例计分);2014年完成社会抚养费征收任务(3分,以乡镇下达任务为准,按完成任务的比例计分)。
  五、基层党建(20分)
  1.村(社区)班子建设(5分):村(社区)“两委”班子团结,有凝聚力和战斗力(2分);在2014年底村“两委”换届时,村(社区)班子中至少配备了一名35岁以下的年轻干部(2分);按1:1比例配备村(社区)后备干部(1分)。2.党员队伍建设(5分):党组织活动正常,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每年组织党员活动三次以上,相关文件、记录、资料规范齐全(2分);做好经常性发展党员工作,每年发展了新党员,且发展党员程序规范,资料齐全(3分,2012-2014年有一年未发展党员扣2分,扣完为止)。3.村(社区)活动场所建设管理(3分):村(社区)活动场所达到一类标准或正在新(扩、改)建,年内可以达到一类标准且管理规范、使用较好的计3分,达到二类标准且管理规范、使用较好的计1-2分,二类标准以下的不计分。4.党风廉政建设(7分):个人廉洁自律意识强(2分,2012年以来本人受到党内警告或严重警告每次扣1分,受到通报批评或警示谈话、责令公开检讨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班子成员和党员队伍廉洁自律(3分,2012年以来班子其他成员或党员受到党纪处分每人次分别扣0.3分、0.1分,扣完为止);“三资”管理规范,“组账村代理乡监督”制度落实到位(2分)。
  附件2
  加分项目
  一、任职年限加分(最高3分)
  以连续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时间为准(截止2015年9月30日),每任1年计0.3分。
  二、荣誉加分(最高3分)
  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期间个人及集体获得县级以上表彰的,按以下标准加分:
  1.综合性评比表彰获国家级表彰一次加1.5分,获省委、省政府,国家部委表彰一次加1分;获市委、市政府,省直单位表彰一次加0.6分;获县委、县政府,市直单位表彰一次加0.3分。
  2.单项工作评比获表彰按照综合性评比表彰加分标准减半得分。
  3.市级以上领导小组表彰的参照部门执行。
  4.个人荣誉以证书为准,集体荣誉以文件为准。
  本加分细则未尽事宜提交县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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