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抚州市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异常试卷认定的公告
关于抚州市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异常试卷认定的公告
下列考生(准考证号附后):
你在参加抚州市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笔试中,试卷经相关机构检测为异常试卷。依据《江西省人事考试违纪和异常试卷认定处理办法》(赣人社字[2014]125号)四条第(九)项、第五条第(一)项的规定,给予你该科目考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如有异议,你有权利在5日内向我中心提出书面陈述和申辩。
附:考生准考证号表
抚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5年12月28日
有关情况告知如下:
准考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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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同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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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25154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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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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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72502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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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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