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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江西省乐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招聘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的公告

发布:2016-02-18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6年江西省乐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招聘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的公告已发布。请有意成为特邀监督员的同志于2016年3月15日前持有关证件、证明(如身份证、工作单位及职务、营业执照、法律职业资格证、记者证等),到市政府法制办报名。市政府法制办设在市为民服务中心六楼,联系电话:6568308,联系人:程晓燕。江西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6年江西省乐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招聘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的公告具体内容发布如下: 
  乐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招聘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的公告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根据《江西省行政执法监督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213号)等有关规定,市政府法制办拟从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以及人民团体、行业协会、新闻媒体、自由职业者等社会各界中聘请部分同志担任兼职、义务行政执法监督员(以下简称为特邀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特邀监督员的条件
  1.遵纪守法、忠于职守、作风正派、清正廉洁,热心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2.熟悉法律、法规、规章和行政执法业务,具有政策管理水平、法律知识和行政执法监督业务能力;
  3.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善于听取和反映各方面的意见,敢于依法履行行政执法监督职责。
  二、特邀监督员的职责
  1.监督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实施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行政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
  2.对行政执法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和违法现象,提出意见或建议;
  3.向市政府或有关行政执法机关反映、传递社会各界对行政执法的意见或建议;
  4.应邀参加市政府或有关行政机关组织的行政执法检查、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规范性文件审查等行政执法监督活动;
  5.受市政府委托,开展行政执法专题调研,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或建议。
  三、其他事项
  1.市政府法制办对拟担任特邀监督员的人选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报请市政府审定后,由市政府印发聘任通知和《乐平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证》。
  2.请有意成为特邀监督员的同志于2016年3月15日前持有关证件、证明(如身份证、工作单位及职务、营业执照、法律职业资格证、记者证等),到市政府法制办报名。市政府法制办设在市为民服务中心六楼,联系电话:6568308,联系人:程晓燕。
  乐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6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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