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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广丰区特岗及中小学教师招聘入闱面试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发布:2016-07-04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6广丰区特岗及中小学教师招聘入闱面试人员资格复审公告已公布,江西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根据《江西省2016“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招聘公告》及《江西省2016年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广丰区2016年“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及中小学教师招聘入闱面试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复审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6年7月10日—11日。
  2.地点:广丰区教育体育局一楼会议室。
  二、复审时需携带的相关材料:
  1.本人亲笔签名的招聘考试报名表(请在考试报名系统中打印)2份;
  2.笔试准考证(请在考试报名系统中打印)1份;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除应届毕业生外,所有高等院校毕业生需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打印学历查询结果(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等专科学历在各省教育厅官网网内查询并打印学历查询结果;
  4.《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016年已通过教师资格审查,符合认定条件的人员,如教师资格证书未发,现场资格复审时须持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开具的符合认定教师资格条件证明即通过了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各环节考试测试);
  5.报到证(若已属正式在编机关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辞职人员,需提供人事部门的档案存放证明,并注明是否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6.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7.已在我省各级各类中小学任教,具有教师资格的正式在职在编教师,必须在原单位服务满五年以上(或2016年服务期满三年未转为正式在编的特岗教师),且还须提供原单位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及任教年限的证明(民办学校聘用的专职教师,由所在学校出具)原件及复印件1份。
  以上证件和资料提交时,复印件一律使用A4纸,并按顺序将复印件装订好。
  三、其他
  1.现场资格复审工作小组由区委组织部、区监察局、区人社局、区教体局抽调工作人员组成。
  2.根据《江西省2016“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招聘公告》及《江西省2016年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规定,凡审查时不能提供相关证书、证明材料的,资格复审时不予通过。因资格审查未通过,产生的面试人员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省招聘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合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面试或聘用资格。
  4.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入闱面试考生,按自动弃权论处,其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咨询电话:0793-2623152(区教体局人事股)
  0793-2635505(区人社局人事股)
  广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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