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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永新县公开选调中小学教师进城任教实施方案

发布:2016-07-11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6年永新县公开选调中小学教师进城任教实施方案发布。江西公务员考试网获悉,由本人向所在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填写选调教师报名推荐表(见附件),将报名材料交所在学校进行资格初审,学校提出推荐意见后汇总统一派人到局人事股报名。报名时间:7月18日小学教师报名,7月19日初中教师报名。
2016年永新县公开选调中小学教师进城任教实施方案
  为充实县城初中、小学师资力量,合理配置教师资源,为广大教师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环境,调动广大教师工作积极性,经县政府研究,决定今年继续从初中、小学公开选调教师到县城初中、小学任教,以逐步解决县城初中、小学师资缺少问题。为确保公开选调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选调原则。采取考试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选调的原则。
  二、选调岗位及人数
  (一)初中37人
  1、永安中学(29人):语文6人、数学6人、英语6人、物理2人、化学1人、生物2人、政治2人、地理2人、历史2人。
  2、思源学校(初中8人):语文2人、数学3人、物理2人、体育1人。
  (二)小学人 26人
  1、思源学校(5人):语文2人、数学2人、音乐1人。
  2、县城小学(21人):语文11人、数学7人、体育1人、音乐1人、美术1人。
  三、选调对象及条件
  1、忠于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无违法乱纪行为。
  2、必须在我县初中、小学任教3周年及以上的在编在岗教师(2016年6月30日前在编在岗)。
  3、年龄:45周岁及以下(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4、学历:报考初中教师学历为本科及以上,小学教师学历为专科及以上。
  四、报考要求
  1、报考小学语文、数学不受专业学科限制,报考小学其它学科和初中学科必须与现任教学科目相同或所学专业对口。
  2、教师资格:取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
  3、初中教师不得报考小学教师岗位,小学教师不得报考初中教师岗位。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报名:
  (1)受过党纪政纪警告及以上处分期未满者;正在立案查处者。
  (2)2015年9月以来,连续擅自离岗1个月及以上者;累计事假2个月以上者;累计病假6个月以上者(法定假除外)。
  (3)思源学校、高中的教师不能报考。
  五、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程序
  由本人向所在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填写选调教师报名推荐表(见附件),将报名材料交所在学校进行资格初审,学校提出推荐意见后汇总统一派人到局人事股报名。
  2、报名时间:7月18日小学教师报名
  7月19日初中教师报名
  3、报名地点:城西小学。
  4、报名费:按县物价局核定的标准200元/人。
  5、报名材料
  (1)2016年永新县选调教师进城报名推荐表1份(见附件)。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4)其它加分项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5)近期免冠同底一寸照片2张。
  6、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初中分为:思源学校和永安中学;小学分为:思源学校和县城其它小学。
  7、报名人数与选调岗位数比例应达到2∶1,未达到上述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该选调岗位。
  (二)笔试
  1、笔试时间:8月2日。
  2、笔试地点:永安中学。
  3、 笔试内容及分值:
  (1)初中教师为本科目高中知识和初中知识,总分120分。
  (2)小学教师为本科目初中知识和小学知识,总分120分。
  (3)音乐、美术、体育教师为本科目专业知识,分值120分。
  (三)加分
  1、获奖加分
  获奖加分限三年内,即:从2013年9月1日至2016年6月31日止(以证书时间为准),请在报名登记表中填写并计算得分。
  (1)教师上课、说课竞赛(含高效课堂、教学大比武)加分
级别

    值
类别
教育部主办 省教育厅
主办
市教育局主办 县教体局
主办











分值 12 10 8 10 8 6 8 6 4 6 4

说明:教研室、电教站主办的上课、说课竞赛按同级主管部门计分。
(2)综合性荣誉加分
         
分     级别


类别
中共中央国务院 省委、
省政府
国家教育部等
市委、市政府、省教育厅 县委、县政府、市教育局 县教
体局
优秀教育工作者、劳动模范、优秀教师(十佳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校长 12 10 8 6 4
  (3)县局举办的创新杯或新蕾创新杯竞赛指导学生获奖指导教师加分
  一等奖加4分、二等奖加2分、三等奖加1分。在同一次比赛中同一科目同时获多名次奖按最高名次加分。
  2、教学业绩加分
  (1)以2015年和2016年每年6月份本人任教学校任教的班生均期末考试成绩或毕业统考成绩为依据,报考教师的教学成绩生均分在全片(指中学教师)或全乡镇(指小学教师)学年排名加分如下:一至两个班获第一名加1分;三个班获第一名加2分,获第二名加0.5分;四个班获第一名加3分,获第二名加2分,获第三名加1分;五至七个班获第一名加4分,获第二名加3分,获第三名加2分,获第四名加1分;八至十个班获第一名加5分,获第二名加4分,获第三名加3分,获第四名加1分;十一个班及以上获第一名加6分,获第二名加5分,获第三名加3分,获第四名加2分,获第五名加1分。(调动的老师回原学校出具证明)
  (2)报考音、体、美的教师如在学校任教了统一考试科目则教学业绩可按任教学科的排名加分。
  3、教龄加分
  教龄每周年加0.2分,不满1周年的教龄不加分。由学校出具证明。
  4、担任班主任加分
  自2013年9月以来,每担任一学期班主任加0.5分,由学校出具证明(调动的老师回原学校出具证明)。
  (四)公示
  1、加分项的公示。在文化考试前对教师的各项加分分别在县人民政府网、县教体局公示栏进行公示7天。如有异议,请在文化考试前向县教体局人事股反映。
  2、笔试成绩及总成绩的公示。文化考试后分别在县人民政府网、县教体局公示栏对笔试成绩及总成绩进行公示7天。
  (五)确定人选
  1、公示无异议后,根据填报的志愿分科目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选调人员(总分为各项加分和文化考试成绩之和)。如果末位人员总分相同,则按笔试得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选调人员。
  2、本次考试不进行递补。
  3、填报县城学校的教师分科目按总成绩排名先后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考生自行选定任教学校。
  六、其它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凡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其选调资格。
  2、学校出具假业绩证明的,要追究学校校长责任,其本人和学校校长在本年度考核时都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其本人三年内不得参加进城考试,并在全县教育系统内通报批评。
  3、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 永新县教体局 0796-7731137
  监督举报电话:永新县监察局:0796-7722060
  附件:2016永新县选调教师进城报名推荐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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