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江西南昌县检察院、乡镇敬老院、公益性岗位等编外人员招聘体检、政审通知
一、体检
入围体检人员需进行体检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文件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1.体检时间:2017年2月23日(周四)上午8:30;
2.体检集合地点:南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3.体检费用:请所有参加体检的考生每人自行携带体检费用250元左右(由医院按实际收费标准缴费);
4.有关要求:
(1)请参加体检的考生(名单详见附件)按照体检时间安排当天早上空腹(2月22日晚上10点后不能进食),于当天8:30之前带好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指定地点集合。逾时未到,作放弃处理。
(2)由他人代检者,取消体检资格。
(3)为了便于体检,女性考生请不要着裙装。
二、政审
入围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请于2017年3月3日下午17:00前(正常工作时间)将个人档案交于南昌县人社局三楼干部管理科政审,逾期未提交者作自动放弃录用资格处理。调取本人档案需开具调档函的请在2017年3月2日前(正常工作时间)至南昌县人社局干部科办理。
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原标题:2016年南昌县检察院、乡镇敬老院、公益性岗位等编外人员招聘体检、政审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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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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