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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江西赣州市城乡规划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15人公告

发布:2017-05-22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7江西赣州市城乡规划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15人,江西公务员考试网获悉,报名时间:2017年6月4日-6月6日(9:00-12:00,14:30-17:30)。报名地点:赣州市城乡规划局十五楼会议室(赣州市章贡区兴国路57号)。
  2017江西赣州市城乡规划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15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赣州市城乡规划局下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职位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15名。其中:赣州市城市规划展示馆2名、市城乡规划研究中心2名、章贡分局1名、蓉江新区分局4名、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6名。若考生现为行政编制,聘用后为事业编制。
  二、报考条件
  1.政治条件: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组织分配,爱岗敬业;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社会关系清楚。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开招聘:
  ①受过刑事处罚的;
  ②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③正在接受审查的;
  ④其他不适合从事党政机关工作的;
  ⑤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2.年龄、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见附表。其中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30日,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30日(考生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
  3.身体条件:身体健康,符合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人社部发〔2013〕58号修订内容进行体检。
  4.机关事业单位及国企正式人员报考,应出具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推荐书(介绍信)及编制证明方可报考。
  三、招聘程序及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通过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环节和程序,择优聘用。
  (一)发布招聘公告
  赣州市人民政府网、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赣州市城乡规划局网站发布招聘公告7个工作日。
  (二)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接受传真、电话等其他方式报名;接受邮件报名。)
  2.报名时间:2017年6月4日—6月6日(9:00—12:00,14:30—17:30)。
  3.报名地点:赣州市城乡规划局十五楼会议室(赣州市章贡区兴国路57号)。
  4.报名要求: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须持以下证件、资料:①《赣州市城乡规划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可在招聘公告附件中下载)双面打印,一式二份;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④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照4张;⑤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工作经历等报考岗位所需证明材料;⑥有正式工作单位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推荐书(介绍信)及编制证明,属县(市、区)科级干部的,还须持当地组织部门的同意报考介绍信。
  5.邮件报名:邮箱地址为gzscxghjzk@163.com。通过邮件报名的人员需上传《赣州市城乡规划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张贴好照片)扫描件,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截图、资格证书、工作年限证明等相关证件的扫描件,以及近期免冠一寸照片电子版;机关事业单位正式编制人员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报考条件要求的从业证明或劳动合同的扫描件;县(市、区)副科级以上干部报考,还需出具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扫描件。
  (三)资格审查
  由市城乡规划局负责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达不到3∶1的,则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数。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招聘资格。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同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领取准考证
  完成报名流程的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赣州市人民政府网、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赣州市城乡规划局网站发布的领取笔试准考证人员名单,领取准考证的时间为2017年6月8日—6月9日(9:00-12:00,14:30-17:30),领取地点为赣州市城乡规划局十二楼1209办公室。
  通过邮件报名的人员,领取准考证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资格证书、工作年限证明等相关证件的原件;机关事业单位正式编制人员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报考条件要求的从业证明或劳动合同原件;县(市、区)副科级以上干部报考,还需出具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的原件。经审查符合要求的方可领取准考证。
  如成功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达不到3:1,相应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并在赣州市人民政府网、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赣州市城乡规划局网站发布核减的招聘计划数或取消招聘计划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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