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江西景德镇事业单位选聘高素质人才79人公告
2017江西景德镇事业单位选聘高素质人才79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有关规定,为切实加强我市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经研究,景德镇市2017年度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选聘高素质人才79名(其中市直68名、县<市、区> 1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工作基本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编制员额内进人,实行聘用制和人事代理原则;坚持组织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的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现实表现经领导小组审查不适合聘用的人员,以及现役军人和未满服务期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读的高校毕业生(2017年7月底前未毕业的),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
(二)岗位条件
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详见《景德镇市2017年度事业单位公开选聘高素质人才岗位表》。
1、年龄条件:一般招聘岗位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7年7月1日(如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7年7月1日以后出生,含7月1日);
2、工作经历条件。报考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为2017年7月31日,全日制普通高(中)等学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
3、专业分类要求。涉及专业和学历请参照公布的专业分类目录(见附件2)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中如遇相近专业或者目录中没有的专业,应先由县(市、区)人社局或市直主管部门提出书面意见,再报市人社局组织审定。
(三)体检、考核
根据资格审查情况,按照选聘计划数,确定入闱体检的人员(如需专业科目加试的岗位,按照专业科目加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闱体检的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体检和考核时间及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四)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核确定的拟聘人员名单将在景德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新聘人员一律实行人事代理,且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四、监督方式及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来信、来访由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联合各地纪检监察部门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和处理结果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政策咨询电话:
景德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98-8520118
景德镇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事科:0798-8509859
景德镇市人社局干部培训考试中心:0798-8522411(网上报名技术咨询)
监督举报电话:
景德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室:0798-8516721
原标题:景德镇市2017年度事业单位公开选聘高素质人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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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doc
景德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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