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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江西赣州市政府法制办公开考选2名机关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2017-10-18 21:08:11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7年江西赣州市政府法制办公开考选2名机关工作人员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17年10月26日-29日江西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公布如下:
  赣州市政府法制办公开考选机关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政府法制机构队伍建设,充实政府法制工作力量,经市政府法制办研究、报经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决定公开考选工作人员,充实到机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选职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考选职位是市政府法制办机关科员岗位,共考选2人。若考生现为副科级及以上职位的,录用后只保留工资及福利待遇,职务按科员执行。
  二、报考对象及条件
  1. 报考对象:
  (1)赣州市范围内各级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赣州市范围内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符合赣组发〔2008〕6号文件规定可交流进机关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3)赣州市外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符合条件的也可报考。
  2. 考选人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进入公务员队伍满2年(含试用期)(计算时间截止2017年9月30日)。
  (3)工作表现好,近两年(2015、2016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合格的视为称职等次。
  (4)学历、专业及年龄条件:报考机关人员需具有较扎实的法律知识功底和较高的文字水平,具有法学类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1982年9月30日以后出生)以下。已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或已取得律师资格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5)身体健康。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开考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组织人事关系在我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5)2014年2月18日以后考录乡镇机关的;
  (6)2016年赣州市辖区内新一届乡镇领导班子成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考选程序及方式
  本次公开考选通过发布考选公告、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环节和程序,择优选调。
  1.发布公告。在赣州市人民政府网、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考选公告。
  2.个人报名。凡符合报名条件者均可报名,报名时须持以下证件、资料: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已通过司法考试或已取得律师资格的,还需提供相应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③所在单位及当地所在组织或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④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复印件(需加盖组织人事部门或本单位公章,注明“与原件一致”);⑤ 2015、2016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需加盖本单位或当地组织人事部门或本单位公章,注明“与原件一致”);⑥ 《报名表》一式二份(原表在网上下载),并贴好1寸彩照,同时将电子版报名表现场拷贝给招考单位;⑦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照2张(照片需与报名登记表一致)。
  3. 资格审查。由市政府法制办具体负责,主要审核跟职位相关的证件及相关工作经历,对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对符合报考资格的发放《笔试准考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与考选计划达不到5∶1的,则相应调减考选计划或取消该职位的考选计划。
  4.笔试。笔试时间为2017年11月4日,笔试地点设在赣州市中心城区(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实行闭卷考试,考试科目为一门,总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和法律专业水平等综合素质。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与入闱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笔试成绩在赣州市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布。
  5.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定。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人际交往、应变能力、语言表达和举止仪表等。面试结束后,依据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如考试总成绩出现同分的,则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
  6.考察。由市政府法制办组织,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及报考资格进行全面考察,主要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及其他有关资料、核实有关情况等方式进行。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考选资格,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考察对象。
  7.体检。对考察合格的考生,按录用国家公务员的体检标准组织到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考选资格。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
  8.公示。经体检合格的考生,综合考虑笔试、面试、考察等情况,按1:1的比例,择优确定拟选调人员,并在赣州市人民政府网和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等媒体公示7天。公示期间如出现异议经查实影响其选用的,取消其选调资格,空缺职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9.经考试、考察、体检、公示合格者在规定时间内不来报到的,视为放弃选调资格,该空缺职位,按该职位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体检、公示。
  10.调动。公示结束后,如无异议或异议不影响调动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调动手续。调动后,在本单位最低服务期限须满2周年。
  11、在考选过程中,凡被其他考选单位列为考察政审对象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参加我单位的考选资格,依序递补。
  四、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7年10月26日-29日
  2.报名地点:赣州市政府法制办秘书科(市政中心北区南楼2305室)
  报名采取现场方式进行,不接受电话、信函和网上报名。
  五、咨询电话:0797-8391055
  附:赣州市政府法制办公开考选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表
  2017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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