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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优秀青年入伍 江西省大学生参军可享优厚政策

发布:2018-05-21 09:30:46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时事政治一直是常识模块的一个常规考点,只是每年所占比重略有不同。江西公务员考试网提醒考生多关注国内和国际的时事政治,以及关注江西本省的相关热点新闻,建议广大考生备考时不仅要掌握常规知识点,更要具备宏观的知识结构和临场的应变发挥能力。

  日前,《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征兵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出台,进一步明确了大学生征兵工作的组织领导和高校工作职责,并对大学生入伍参军激励政策作出明确规定。
  大学生入伍后,高校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按时完成学生注册登记、保留学籍,以及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审核和发放工作。对退役后申请复学的学生,高校应按有关规定为其办理复学手续,落实学费资助、升学就业等优惠政策。对部队身体检疫和政治复考不合格被退回且符合复学条件的学生,入伍前户籍地公安部门应及时予以落户,所在高校应为其恢复学籍,继续参加学习、实习、考试。
  为鼓励更多优秀青年应征入伍,我省给出了优厚的政策,规定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在部队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役人员,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高职(专科)学生可免试入读普通本科;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职学业后参加普通本科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录取比例在现行30%的基础上适度扩大。本科毕业生、大专毕业生、在校大学生应征入伍的,其家庭优待金在应当享受的标准基础上,每年分别增发30%、20%、10%;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配备专职人民武装干部,主要从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中招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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