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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务员考试服务年限内可以辞职吗?

发布:2018-08-12 12:15:08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每年的国考、省考、事业单位等诸多公职类考试依旧很火热,收入稳定、社会地位高等等优秀的工作条件,吸引了一大批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士参加,在这"僧多肉少"的公考大背景下,用人单位对人才的要求也是越来越高。
 
  近几年学历本科,学士学位,相关专业,两年工作经验已然成为公考的标配。
 
  但是就算公务员考试再热考生们在报考时也要谨慎,有的岗位是有最低服务年限的,很多初涉公考的考生对这个概念很陌生,完全不知道的占大多数。
 
  那今天小万就来给大家说一下国家公务员考试最低服务年限问题,准备好你们的小板凳,跟着小编往下看。
 
  1 什么是最低服务年限?
 
  最低服务年限是指通过录用、聘用、招聘等方式参加工作,根据录用、聘用时所发布的《公告》、“职位表”以及相关政策规定(比如表述为“最低服务年限×年、必须服务×年、×年内不得调离、服务期×年以上”等),有最低服务年限要求的。
 
  2 公务员最低服务年限有什么要求?
 
  1、指经过考察录用后的公务员必须在所在单位服务满岗位所要求的最低服务年限
 
  以5年为例,就是指录用后的公务员必须在所在单位服务满5年,这5年包括1年的试用期。在这五年内,新录用公务员不允许调动或者向更高一级别的单位继续考取。
 
  2、《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第六条的内容为“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立法目的是为了确定新录用公务员的职务和级别并规范任职定级工作,限制公务员辞职。
 
  3、根据公务员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公务员“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辞去公职。
 
  4、因此,公务员在试用期内不得提出辞职,但是新录用公务员在试用期内可以向单位提出申请放弃录用。
 
  3 公务员试用期能不能辞职?
 
  在试用期辞职,准确的说是申请取消录用资格,这个是可以的,取消录用资格后再考上公务员的,也不是绝无仅有;但是还是有些情况一定要注意!
 
  1、根据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有些情况不得提出取消录用申请
 
  第十七条 新录用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八十一条第(二)(三)(四)(五)款规定情形的,不得提出取消录用申请。即:
 
  (二)在涉及国家秘密等特殊职位任职或者离开上述职位不满国家规定的脱密期限的;
 
  (三)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四)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去公职的情形。
 
  2、试用期申请取消录用后,都必须到公务员局备案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第十九条:中央机关取消录用,由中央机关审批并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中央机关省级以下直属机构取消录用,由省级直属机构审批并报所属中央机关备案;地方各级机关取消录用,按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办法进行审批或者备案。
 
  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第三十条: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内,由招录机关对新录用的公务员进行考察,并安排必要的培训。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中央机关取消录用的,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地方各级机关取消录用的审批权限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定。
 
  3、取消录用后,你的个人档案里会装进个人申请和取消录用批复等有关材料,假如你日后又考上了其他单位公务员,政审时会作为重要参考
 
  4、你提出的取消录用理由必须合情合理且不能影响到下一次报考。
 
  如果你理由不充分,单位不会同意,硬辞职不干的话,轻则按考察不合格取消录用,重则会记入诚信档案,这些都会对你下次的政审产生不利影响;
 
  6、试用期内到底可不可以再考公务员?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新录用公务员不得报考其他机关的公务员和到企事业单位应聘。所以你申请取消录用未获批准前是不能再参加其他考试的,你偷偷报考了,但是取消录用审批书是注明时间并存在档案里,政审是很容易被发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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