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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吉安市泰和县农村敬老(光荣)院招聘公告

发布:2019-01-04 17:36:59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9年吉安市泰和县农村敬老(光荣)院招聘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19年1月9日8:00至2019年1月10日下午17:30,逾期不接受报名。报名地点:泰和县民政局四楼会议室。江西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19年泰和县公开招用农村敬老(光荣)院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农村五保供养机构的建设与管理,提升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水平,根据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同意<泰和县乡镇敬老院工作人员招用工作实施方案>的批复》(泰府办字〔2018〕354号)文件精神,决定面向全县公开招用乡镇敬老院工作人员9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用岗位

  碧溪、禾市、苏溪、冠朝、老营盘、中龙、苑前、灌溪、万合樟塘9所乡镇敬老(光荣)院工作人员各1名,共9名。

  二、招用条件

  根据国务院《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和《江西省实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县农村“两院”工作实际,参加招用上岗的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二)有奉献精神,热心敬老工作,热爱“五保”事业,作风正派,勤政廉洁,服从组织统一分配。

  (三)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初中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

  (五)泰和县户籍。

  (五)年龄要求: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3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在本县乡镇敬老院工作满3年及以上的人员报名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即1978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资格认定以县民政局办公室备案为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三)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用的其它情形的。

  四、招用工作程序

  1、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月9日8:00至2019年1月10日下午17:30,逾期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泰和县民政局四楼会议室。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本人报名方式,不接受电话和函件报名。

  (4)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报名时须携带毕业证、身份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均用A4纸复印,各1份),1寸近期同底免冠彩照3张,如实填写《泰和县公开招用乡镇敬老院工作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每人限报一个乡镇敬老(光荣)院。

  2、资格审查

  2019年1月11日,县招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人员,于2019年1月12日到县民政局四楼办公室领取准考证,考生按准考证安排和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用工作全过程,对招用人员提供虚假材料不符合条件的,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或招用资格,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

  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人数与公开招用的工作岗位名额比例不低于3:1,若达不到这一比例规定的,原则上取消该岗位招用。

  3、笔试面试

  招用考试实行先笔试后面试。

  笔试:笔试时间、地点等事项详见准考证。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总分100分,笔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成绩将在泰和县民政局信息公开平台公布。

  笔试内容为:特困人员供养业务知识(占60分)和综合基础知识(占40分)。笔试后,按照公开招用岗位名额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入闱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

  面试工作在笔试成绩公示后3天内完成(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面试采取结构化形式进行,面试成绩总分100分。

  奖励加分:持有医师、护士等医护类专业资格证书的,可在综合成绩中加5分。

  4、体检

  面试后,按笔试、面试各50%的权重比例及奖励加分合计成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出现入围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者,则乡镇敬老院在岗人员优先入闱;不在岗人员的取笔试成绩高者入闱),体检标准参照新修订后《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自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出现总成绩相同时,则参照确定体检入围的原则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5、公示招用

  根据考试和体检结果,县招用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招用人员名单,经公示并报县政府同意后,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招用手续,由县民政局与被招用人员签订招用劳动合同。

  6、人才储备

  未被招用的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取第1名至第5名纳入泰和县养老服务队伍人才储备库。2年内,如我县敬老院工作人员出现缺额时,在人才储备库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挑选人员上岗。

  五、其他事项

  1、乡镇敬老(光荣)院工作人员初次招用的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招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招用。正式招用的工作人员与县民政局签订招用合同,合同期为5年,5年招用期满,经县民政局考核合格,可续签招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辞退。应招人员一经招用不得再兼任其他社会职务。

  2、新招用的乡镇敬老院工作人员由泰和县民政局负责管理。

  2、敬老(光荣)院工作人员主要从事敬老院财务管理和敬老(光荣)院院民护理工作。

  3、本公告未尽事宜,可直接向县民政局五保股咨询,联系人:刘阳;咨询电话:0796-8636112;13879622351。

  泰和县乡镇敬老院工作人员招用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 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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