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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吉安市永丰县国丰资产营运有限公司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2019-05-21 16:27:01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9年吉安市永丰县国丰资产营运有限公司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发布,报名时间:2019年5月25日—26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5:00)。报名地点:永丰县行政中心大楼102室。江西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永丰县国丰资产营运有限公司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因国有资产清查整顿和市场化营运工作需要,永丰县国丰资产营运有限公司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为切实做好招聘工作,确保招聘工作客观、公正、公平,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招聘3名编制外合同制人员,限男性,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5月17日及以后出生),大专以上学历,熟悉电脑办公软件。具有物业管理以及资产营运管理实际工作经验2年以上,年龄放宽为38周岁以下(1980年5月17日及以后出生),中专或高中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年龄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高中以上学历即可。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具有良好政治素质,能保守工作秘密,无不良记录;

  (三)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标准;

  (四)限永丰县户籍(或配偶属永丰县户籍)生源;

  (五)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拘留治安管理处罚的;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解聘的;

  2. 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永丰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xyongfeng.gov.cn )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9年5月25日—26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5:00)

  报名地点:永丰县行政中心大楼102室

  报名咨询电话:0796-2533613

  2.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者如实填写《报名表》(见附件,一式二份),在报名时连同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其他相关技能证书、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近期免冠红底彩色1寸照片3张到报名地点报名。配偶属永丰县户籍的还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者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先面试再笔试,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公式中的单科成绩均为百分制)如下: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70%+笔试30%,所有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

  1.面试:报名人数36人以上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再按1:8比例确定结构化面试人员(无领导小组讨论打分不计入面试成绩,只确定1:8比例使用)。报名人数36人以下的采取一次性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无领导小组讨论和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语言表达能力、沟通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素质。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面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根据面试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入闱笔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语言组织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不指定范围和教材。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四)考察和体检

  1. 体检:根据考生面试和笔试总成绩合成的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合成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 考察:由永丰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组成考察工作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重点考察其政治素质、工作能力和过往业绩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

  体检和考察阶段可以按分数高低依次进行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永丰县人民政府网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公示期满后无异议者正式予以聘用。

  四、聘用人员管理

  1.招聘人员全部为编制外聘用,与永丰县国丰资产营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试用期为3个月(包括在劳动合同期内)。试用期内如发现招聘人员不符合聘用条件、不能胜任本岗位、存在材料弄虚作假者,一律解除劳动合同。

  2.试用期满进行综合考核,试用期间每月工资1800元,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待遇标准为基本工资2200元/月+绩效工资+社保、工伤、医疗险。绩效工资考核管理制度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另行制定。

  3.对聘用人员实行一年一考核,年度考核合格的予以续聘,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续聘。

  4.聘用人员可以以书面形式申请解除劳动合同,但有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本人继续处理的除外;未获批准前,聘用人员不得自行离职。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永丰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

  附件:永丰县国丰资产营运有限公司报名登记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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