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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九江市柴桑区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招聘公告

发布:2021-08-10 16:24:39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1年九江市柴桑区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招聘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21年8月9日到8月16日。江西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九江市柴桑区2021年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招聘公告

  根据《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实施2021年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的通知》(赣农厅办函〔2021〕27号)、《九江市柴桑区2021年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实施方案》(柴农字〔2021〕68号)文件要求,现面向社会招聘“特聘农技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全区范围内熟悉柴桑区农业工作的农业乡土专家、种养能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技术骨干、“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优秀学员和高素质农民、普通高校涉农专业优秀应届毕业生、农业科研教学单位中长期在生产一线开展成果转化与技术服务的科技人员。

  二、岗位数量与岗位分配

  特聘农技员总数10名,具体岗位根据实际报名情况安排,并在签订合同时明确。

  三、岗位职责

  1.帮助农户发展特色产业。联系有关专家,配合本地农技人员,协调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指导农户科学发展特色产业。

  2.开展农业技术指导服务。为农户提供技术指导与咨询服务,解决产业发展技术难题,展示示范先进实用技术,对农户进行技能培训,提高其科学种养水平。通过中国农技推广信息平台开展在线指导和服务效果展示,依托中国农技推广信息平台,构建全过程一体化、线上线下联动逐级负责的绩效管理机制。

  3.宣传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广泛宣传中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和一号文件精神、《江西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等,做到家喻户晓,充分调动农民农业生产积极性。

  四、服务时间

  全年开展技术服务次数不少于100次。

  五、基本条件

  1.具有较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3.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年龄不超过65岁;

  4.具备较高农业专业技术知识和业务能力。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选聘:

  1.现役军人;

  2.本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职工;

  3.在读普通高校生;

  4.受到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开除党籍或行政开除处分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

  6.被各级机关辞退不满五年的;

  7.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8.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其他不得聘用的情况。

  六、聘任程序

  1.个人申请:凡有意报名的,本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区农业农村局农业技术推广中心3楼现场报名,并填写报名表。报名时间为2021年8月9日到8月16日,联系人:曹小凤,联系电话:15279231316。

  2.技能考核:技能考核由专家组组织进行,专家组成员由农业农村局从专家库中在考核现场随机抽取。考核基本程序为:1、个人陈述与农技推广工作有关的经历;2、展示过去的工作成果或业绩;3、专家点题询问。

  3.研究公示;经专家组技能考核确定初步人选后,报局党组最终审定,并对拟招募特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4.确定人选。公示期满后,根据信息反馈情况确定最终人选,由九江市柴桑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开展对拟聘人员的考察。

  5.签订服务合同。考察合格者,即为我区农技推广特聘服务人员,由九江市柴桑区农业农村局与其签订农技推广服务合同,并颁发特聘证书。

  七、管理与考核

  对特聘农技员实行合同管理。以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服务对象(特别是扶贫对象)的满意率、解决产业发展实际问题所取得的成效等为主要考核指标,采取量化打分和实地测评相结合的方式,对特聘农技员进行绩效考核。考核分年中抽查和年终考评。

  特聘农技员签订服务合同,合同期限1年,期满择优续聘。

  八、待遇

  根据考核结果,每年发放补贴1.5万元。

  附件:

  九江市柴桑区2021年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报名表
  

应聘岗位:                          

姓    名

 

性  别

 

民族

   

出生年月

 

政治

面貌

 

学历

学位

 

毕业院校

 

所学

专业

 

相片

职称、执(职)业资格

 

取得

时间

 

户  籍

所在地

 

婚姻

状况

 

档案保

管单位

   

身份证号

 

有何

特长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E-mail

   

简历

 

与应聘岗位相关的实践经历或取得的成绩

 

应聘人员

承诺

本人承诺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符合应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如有弄虚作假,承诺自动放弃考试和聘用资格。

应聘人签名:

年  月  日

资格

审查

意见

经审查,符合应聘资格条件。

审查人签名:       

审查单位(章)

年   月  日

备注

 

  文章来源:http://www.chaisang.gov.cn/zxzx/gsgg/202108/t20210809_50605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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